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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以降底绩效工资的方法被公司辞退

2023-08-21 2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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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1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用降底绩效工资的方法,胁迫让主动辞职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写辞职书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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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业绩不好,不等于其不能胜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该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必须给其工作机会,如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才能辞退。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业绩不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绩效的规定,则员工没有达到要求辞退是合法的。 2.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条件应当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才可以依此理由辞退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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