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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无偿赠予房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需要注意的是: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赠予过户获得的住房,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赠予,再次出售和买卖过户获得的住房一样正常交税,满五年且家庭住房可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非直系亲属之间通过赠予过户获得的住房,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
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所需费用也就是最低费用包括: 1、公证费,40元/平米X产权证面积; 2、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3、测绘费,1.36元每平米,总额=1.36元/平米x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x实际测绘面积;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为20元,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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