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在北京2118入职目前的公司当时的基本工资是2511公司为我缴纳的基数是1681后来工资一直上调到现在的8111我发现我的社保基数调整为了3211而公积金基数是2511。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有没有申诉期限?如果不能要求赔偿是否可以向北京市社保中心举报?分析你的事不在于是不是自动离职而在于社保缴费基数低于本人实际工资是不是符合社保规定。社保的缴费基数可以是参保人的基本工资也可以按社保机构确定的当地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11%-61%在这之间选择一个标准作为缴费基数都是允许的。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数的61%倒是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否则没有什么意义。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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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和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是缴纳社保所依据的工资基数,根据缴费基数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如果缴费基数是 3000,那么每月个人缴纳240元,单位需缴纳600元。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如果参保人员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缴费基数即为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参保人员的工资低于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那么缴费基数就是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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