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针对买房交房时注意什么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新房交房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进行验收且验收合格; 2、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房; 4、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买房子交首付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收款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 2、如果是预售的房屋还需要明确知道房产商是否具备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资质、房屋预售许可证等; 3、买房子交首付时还需要保留相关的付款凭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