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二手货”的买卖如果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受害者只能够向厂家提出索赔,出售一方与生产厂家不负连带赔偿责任。“二手货”如果是在旧货商店购买的,而商场又进行了工商登记为独立法人的,其假如将“二手货”以新品出售的,就应该担负欺诈所造成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店家履行了告知义务,损害赔偿依然要向生产厂家提出。在这个过程中,你们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注意“二手货”商品的使用期标注,如果商品已经过了试用期,厂家也不担负赔偿责任。而是要注意“二手货”已经被使用过的期限,这涉及商品还有多少使用寿命,其除了与质量可靠程度有关外,有时还直接决定受损的消费者有无索赔请求权。
针对购买二手货受伤谁担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程质量问题归责的一般原则是: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就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而言,一般由承包方承担质量责任。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给私人干活受伤也属于因公受伤责任原则由雇主承担。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