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医疗期的工资是怎么算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休息的,在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属于工资范围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在该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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