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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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从搭乘公交车辆开始,便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称之为旅客运输合同。 乘客的主要义务是依据统一标准支付票款。公交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将乘客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送达确定的地点。所以当车辆行驶中乘客遭受伤害或者死亡以及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受到损毁时,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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