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那么,商品房的房产证到底由谁办, 商品房的房产证到底由谁办,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买房人是申办法定义务人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均相应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承购人)提出申请。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当然,如果房屋买受人与开发商(出卖人)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则开发商负有代为申请办理产权证的义务,开发商不履行该项办证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 开发商有协助义务 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该办法还规定了开发商不履行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接受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责任。
针对几年前和别人一起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有我和他的名字,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出售此套住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买到一套好的商品房应当注意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谨慎签订购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在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有无利率优惠,差别是大的。当然,一般购买首套房,都会有一定的优惠折扣,购房者在买房时,要结合自己的还贷能力、经济水平,仔细算一笔帐。 如果参照85折利率来算,首套房比二套房:首付少支出10万,总利息少支付11万,契税方面少支付5000元。 契税比例上,首套房住房面积90㎡以内按1%征收,面积在90㎡-144㎡(各地有差异)按1.5%(按各地税率减半,这是按3%计算)征收,面积在144㎡以上按3%(各地有差异)征收,二套房契税按3%(各地有差异)征收。 另外又有着面积大小的区别。其中,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90平方米以下房产需缴纳契税1%;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房产,需缴纳契税1.5%。 144平方米以上房产,为非普通住宅,则缴纳契税3%。如果是二套房,无论面积多少,都要缴纳3%的契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