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别说是只交了首付,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
针对我有一套房产,购房合同上是我的名字。现在父母和兄弟姐妹要和我整这套房产,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利住这套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其没有继承该房屋的权利。 2、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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