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针对关于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依据首先是要看公司是否有正当的理由辞退该员工,若是员工出现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试用期间无法胜任工作、由于失职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与多家公司工作、触发刑法以及其他法定情形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的经济赔偿则是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而定。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