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针对本人从2004年8月到广州市XX厂上班《XX因5月份工资不对去核查,再三询问都不给予查询,两方发生了争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间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等等。
上海社保缴纳的通知,是下月发出的,扣款分两次,一次8号,一次25号也就是说,员工10月的社保,要到11月月初才会有缴费通知你如果是11月进单位,那么,你的申报是要12月缴纳的,如果贵单位是隔月发工资,那么就是同步了,如果是当月发工资,第一个月,社保扣不到的,公积金可以当月缴纳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交的是上月的还是当月的?当月缴费当月使用,月初进行缴费。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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