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公证: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1)公司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办理公证)。3、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4、房地产权证书。5、房产信息单(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6、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针对买卖房屋合同怎样才可以公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成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合同的标的物应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