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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劳动保障费和押金违法吗

2022-11-19 09: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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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9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有劳动监察责令退还,并处500至2000原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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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不合法,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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