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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抵押给别人再抵押给我对方有什么后果

2022-10-13 1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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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3 回复

专业分析: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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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给银行后,如果房屋的价值大于担保债务的数额,抵押人可以再次抵押房屋给个人,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2、办他项权利登记。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收存它项权证。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你持有。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房产证原件给他,没有你的授权,他是无法拿房产证原件去再次抵押的。他持有房产证原件,抵押不能生效,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抵押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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