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不合法。若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务院令《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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