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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医疗机构是否能在工伤期间报销工伤费

2022-08-23 1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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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3 回复

专业分析:

职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支付的。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就是说,你虽然是在试用期,但是依然属于该条例中的劳动者,依法受该条例调整。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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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是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医疗保险的,在职工受工伤之后,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等到职工的病情以及治疗都相对稳定之后,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报销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医疗费报销时间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在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我国法律对于报销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是可以随时进行报销。报销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在工伤认定通过之后,由本人或者是所在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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