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的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的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是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注销没什么影响不注销问题才大时间长了后期会被工商拉入黑名单的一旦进入黑名单就麻烦了进入工商黑名单了,以后是没有办法注册公司,不能贷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严重不允许乘坐飞机,高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