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在建设前需履行哪些手续(我同时想在原房权面积上适当超出部分)?是否可行。(2)西邻为同等结构的住房(伙墙),现其提出影响采光等问题(注:我房东侧、北侧、南侧均为小区道路,无同样问题存在),欲强行阻止施工。请问我是否可以继续建设?有何法律保障。(3)此次整修扩建的主管部门为哪里,是所在单位还是城建、国土部门,应该找谁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办理审批手续? 1、扩建的要重新办手续;2、影响采光与侵犯采光权还有区别;3、土地管理局、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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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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