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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是否需要经法院批准

2022-03-08 06: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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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8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个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保护法》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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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田转为建设用地要经过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内,农田以外的农用地为实施规划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授权的机关按照土地利用年度批准。经批准的转用范围内,具体用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农民的基本农田是不能用做其他用途的,所以农民在基本农田里建农场是违法的,要拆除建筑,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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