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割房产可以在任何时间段内进行,法律上也没有时效限制。 2、当时离婚时未涉及房产分割的,现在可以重新协议。3、重新分割房产不需要起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有起诉的必要,所以一楼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4、正确的做法是: (1)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协议,然后根据该协议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不需要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的,保留好相关协议就可以了。 (2)若双方协商不了的,须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哪套房产无法协商的就到该套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多套房产都协商不了的,选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中对你们最为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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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按下列方式予以分割:需先确认该房屋的归属,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用一方个人财产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属于首付方财产,离婚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一般确认房产归首付方,且首付方要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房屋的价值; 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 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 (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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