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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工伤请问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2023-05-20 2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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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0 回复

专业分析:

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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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详细规定因工伤事故导致的人体损害伤残的赔偿标准。除了实际支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条例还详细规定了不同额度的赔偿。如果是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要保留受伤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否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赔偿项目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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