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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
包工头受伤不属于工伤,包工头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工程承包或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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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包工头有义务给你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包工头除了要赔偿医药费外,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及其他费用等,有需要可以找我。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包工头工伤赔偿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把工程或者业务承包给包工头,包工头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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