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只有3个月,你的案件已超出3个月,应是普通程序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普通程序案件的审限一般为6个月,但应自立案之日起算,而非开庭及调解日起算。如有特殊情况的,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需要延长的,就需要上级法院批准。2、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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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女方可以选择离婚。如果二人有结婚证的犯重婚罪,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双方是同居关系,则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丈夫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属于正常现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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