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的欠款,法律上首先推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金妻有证据证明金欠王的38万债务是金个人的债务,否则,法律即认定为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死亡的,作为债权人的王可以要求作为共同债务人的金妻全部偿还债务。 这样的案件,债务人是否能主动偿还债务的,要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以及其他因素来决定。否则,对债权人王来说,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就你咨询的情况看,金妻既然已经归还了主要的债务,余下的13万元,建议王通过诉讼要求归还。原因是:1、对方既然主动还了25万,余下的主动归还的可能性不大。2、余下的欠款数额不大,通过法院诉讼且最后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变大了。因为,如果金妻一分钱未归还的话,债权数额38万,不管金妻主观是是否想赖帐,即使诉讼那最后执行上的难度也大。现,债权数额变小,反而会在审判之后容易执行到位。
针对现在妻子死亡,丈夫是否可以要求妻子偿还银行贷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考虑欠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还。如果不是共同债务,如果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需要在遗产范围内偿还欠款。
如果丈夫是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的发展考虑而去借高利贷,那么在离婚之后妻子是有责任去帮丈夫一起偿还高利贷的,如果仅仅是丈夫满足个人需求而去借的高利贷,妻子可以不用偿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