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工地工人从事农种造成的人身损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受损的一方维权,需要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判断: 1、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的,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获得双份金钱; 2、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务关系的,因为提供劳务而受伤的,提起民事诉讼;因为第三人原因而受伤的,可以诉第三人,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偿,用人单位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的犯罪、自杀、蓄意违章等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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