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人单位能否撤销和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这种情形做出什么规定,参照《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当然,如果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撤回,应当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发生效力。所以如果发生上述情形时,建议还是与对方好好协商。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赔半个月工资。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赔经济补偿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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