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则单位都没有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除非单位自愿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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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有四个区别,分别是: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么协商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强调主观因素;事由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程序不同。为了避免解除权被滥用,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法律后果也不径相同。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两者的区别还表现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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