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希望能够解决你的问题,满意请采纳。
针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及其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有:区别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终止劳动合同。区别 二、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如下:如果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停止合同的,一般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到期,一般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是指双方协商后的结果,而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事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