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9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992元。其中: 1.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14元; 2.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800元; 3.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443元; 4.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942元; 5.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686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066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975元; 8.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073元; 9.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962元; 10.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545元; 11.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726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314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80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353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565元; 16.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696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4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649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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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月平均工资是职工领取的总工资数除以月数。其他情况,如果是2天的话,算成月份,则为2/30=(1/15)月(按每月为30天计算),所以你要计算这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将这两天的工资加进工资总额中,这一个月不能算成整月,只能算成十五分之一月,在实际工作中这是可以省略不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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