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女性在产后都需要休产假,那么产假期间工资问题是我们最关注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一样吗? 我国的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产假工资“、形成了双轨”制。 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200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后,企业只要按规定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的法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所以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 该办法规定了从业妇女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待遇,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以本人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计发的,顺产一般为缴费基数×3个月,晚育、难产的还可另增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以上就是“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一样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阅读。
针对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一样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的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但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产假工资”形成了“双轨”制。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须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是一回事,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也可以正常领取到的工资。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