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相对集中经营,方便服务对象择优选择。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应当将受理的货物交由有相应经营资格的运输经营者承运,不得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货运代理经营者应当与货主签订货运代理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承运货物毁损、灭失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依法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货运配载经营者应当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因信息误差造成的车辆空驶、货物延滞运输等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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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车超载既对自身的安全不负责,也没有尊重别人的人身安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那么会被判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载货或超载百分之二十乘员,那会被判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货运机动车超载的,那么会被判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载客或超载百分之三十的,会被判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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