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相对集中经营,方便服务对象择优选择。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应当将受理的货物交由有相应经营资格的运输经营者承运,不得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货运代理经营者应当与货主签订货运代理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承运货物毁损、灭失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依法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货运配载经营者应当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因信息误差造成的车辆空驶、货物延滞运输等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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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车超载既对自身的安全不负责,也没有尊重别人的人身安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那么会被判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载货或超载百分之二十乘员,那会被判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货运机动车超载的,那么会被判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载客或超载百分之三十的,会被判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两种情况都不允许,客运机动车不能违反规定载货,同时也禁止货运机动车载人。 如果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这种特殊情况载人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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