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实践中,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是关于企业有权罚款吗这一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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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3)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 (4)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的规定主要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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