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的是否有效的问题较为繁杂,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主体资格具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就可以产生约束力,即签订后就必须遵守。但在订立时要注意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不可以以结婚为条件来确认财产的归属。例如:甲男和乙女在同居期间订立了这样一个财产协议,大致内容是如果将来两人没有结婚,则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女方所有。诸如此类附结婚条件的财产协议,法律上认为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违背了结婚自由的原则。也就意味着即使最终男方没有娶女方,女方也不能根据该财产协议取得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
针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效力如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效力:财产分割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等等。
有效。 只要是属于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内容既不违法社会公序良俗,又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这个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 如果是在签订协议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