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供热单位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由供热管理部门在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抵扣,直接向用户支付:(一)停热超过48小时,对用户不予退赔的;(二)温度不达标,对用户不予退赔的;(三)弃烧、弃管的;(四)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经营项目的;(五)擅自对供热区域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中途停热的;(六)擅自移交、接管供热设施、供热区域的。
针对供热合同违约后的损失如何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违约损害的赔偿,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或违约赔偿计算方式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未约定违约金或赔偿计算方式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1、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不是固定的赔偿数额。但约定赔偿一般超过实际损失过高的,不被支持。 2、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