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男朋友家想在结婚前首付买房子,写他爸爸的名字和他的名字有什么不一样吗?若离婚以后会有我的份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关于“男朋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有女方一份”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参与分割。 2、如果结婚前男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女方一份。 3、如果男方婚前不是全额购房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还需还贷的,房子产权属于男方,女方可以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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