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针对建造三层及以上住宅楼房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房管局受理查验房屋产权性质报区县房管局审批,区县房管局与申请人签订加层协议,经市房管局审批发放加层许可证,办理建筑施工执照。
房屋加层不一定违法,如果在加层前业主已经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报批并且依法经政府批准同意加层的则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加层前业主未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报批或者经申请报批后政府不同意加层的,业主强行加层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