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已经花在家庭共同生活中的钱在离婚时或离婚后是很难要求取回来的。 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出了一整笔钱(这笔钱是你的个人财产)给你的丈夫归还买这个房子所负的全部或部分债务(数额应大于月供款额)。 如果仅仅是婚后每月以共同财产来交月供,很难要求你丈夫把你出的部份月供款计算还给你。因为这个房子虽然名义上是你丈夫的,但是他把这个房子拿出来给夫妻共同居住,那么共同承担居住期间产生的合理生活成本是理所当然的,你想想,如果没有这个房子,你们要租房住的话,你们共同花出去的房租可以要求他还给你吗?
针对婚后丈夫出资买房, 妻子以自己名义购买的房屋, 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夫妻俩不可以分割,夫妻二人在婚姻登记期间已经将房产办理在孩子的名下,就产生了物权的效力。孩子还未成年,为法定监护人无权处置孩子名下的资产,即便是孩子同意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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