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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问题

2019-07-05 14: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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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7-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省土地管理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在征地工作中应按照规定实施补偿。房屋拆迁合同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应双方持有,因此你可要求镇政府将合同交还给你。具体情况,你可向当地国土资源局反映或咨询。感谢你的来信,欢迎对国土资源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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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新土地法土地征收程序问题。新土地法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把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了批前公告,拟申请征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方面的意见。必要时还要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召开听证会,使被征地对象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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