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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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2、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 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 3、注意,在离婚判决时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将会不予处理。实际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会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对于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应当暂时搁置分割,待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再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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