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法院执行拍卖房子债务咋办

2023-02-24 09:48:30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4 回复

专业分析:

1:法院查封债务人房产后,首先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评估,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2:拍卖公司接到法院委托后,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应向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刊登拍卖公告,拍卖当然是以竞价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3: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收取的强制执行费是每件150元,由申请执行人垫付,制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评估费是1%,由拍卖公司垫付,成交后从拍卖款中扣除。拍卖费(佣金)是成交价的5%、由买受人承担。4:强制执行的费用主要是登记费。法院一旦启动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大多自行履行,否则会承担妨碍执行公务、及财产损失的风险。有被执行人委托人到场就合法。

展开更多

针对法院执行拍卖房子债务咋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院执行拍卖房子需要六个月左右。委托评估机构对查封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需要两个月左右,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需要两个月左右,法律文书送达及公告送达需要两个月左右。

叶志鹏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所谓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最高应价达不到该价格应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