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针对员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主要指哪几种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下班途中受伤的,如是因他人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如因个人原因或责任导致的人身损害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