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及公司所在地方政府的复工安排,公司复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复工日”),请全体员工于复工日正常上班时间准时到公司报到;以下特定员工应自返回工作所在地自行隔离观察14天,并提前做好返程及隔离时间安排:
(1)
(2)
如您目前处于隔离观察期间、自行隔离期间、因疫情无法返回工作地或存在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无法于复工日按时上班的,请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并告知您的预计复工时间,公司将与您协商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