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2.06.07

各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征地拆迁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
展开更多

针对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1、市国土局在收到征收土地省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代表市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24

公房征收的补偿中可以获得安置房。 1、在司法实践中,公房征收的补偿包括了获得安置房的补偿。...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拆迁安置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