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契税(买房方支付)
根据国家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不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是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的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第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房方支付)
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契税管理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