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了生育保险,那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这叫生育津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工资标准,那就支付产前工资,生育津贴贴给用人单位,如果高于则支付相应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贴给个人。简单而言,女性劳动者在这期间拿到的是由社保机构发放的钱,相当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产假期间还继续按之前的工资标准发放,那就另当别论啦;若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生育保险,那在法定的休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就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则是产前的工资标准。至于奖励奖的工资,当然是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