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虽然属于
房屋所有权变更,但是因为离婚房产原系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不会征税的。
1、关于契税: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因
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
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关于营业税:根据财税[2021]111号)文件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权暂免
征收营业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21]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
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也无须
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