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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的范围是

更新时间:2022.12.20

受理案件的受理范围是: 1.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 2.劳动争议纠纷; 3.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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