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实可以转成国有的。
具体的办理程序:
《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
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
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
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
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