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工伤辅助器具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2.07.03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上述规定,辅助器具费用的计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对这种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在数额的确定上应参照相关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废止)和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规定“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综上,《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为宜。 其计算公式为: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例如:赵某为某运输公司装卸工,在一次运输石料的过程中,因运输车辆的翻斗栏板发生破损事故,导致左眼破损且左腿截肢,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可以安装左侧的假眼,并可配置轮椅一辆。为便利做单位为其安排的传达室接线员的工作,周某到某美容中心安装了一只高档次假眼,花费3000元,而普通医院的该项费用仅为2021元,后又到残疾人商店购得普通型轮椅一台,花费1800元,其应获得的辅助器具赔偿金额得按照普通适用型标准计算,而不是按照其所实际支出的数额计算,因为其假眼超出了普通适用型的标准。这样,赵某所能获得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为: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2021元+1800元=3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且“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这方面没有作出单独的规定,因此存在上述情况时应适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选择上应做到透明、公开、公正。
展开更多

针对工伤辅助器具的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其计算公式为: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5

工伤赔偿包含工伤期间的工资。 1、工伤待遇包括了停工留薪期限待遇,虽然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工伤赔偿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